今天给大家分享5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卷!供大家联系参考。
朗读短文(共 30 分,限时 4 分钟)
一个美丽的故事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儿,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美丽如花。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其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也不苯。”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朗诵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捧着作文本,他笑了,蹦蹦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
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
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信封上画着一个塌鼻子的男孩儿咧着嘴笑得正甜。他静静地看着妈妈,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睁开眼醒来,他就甜甜地喊了声“妈妈”,然后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妈妈笑了:“什么?”他笑笑:“我的作文。”说着双手遂过来那个大信封。接过信封,妈妈的心在怦怦地跳!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然后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仿佛他会突然间飞了。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它朝气勃勃,永远垂着绿荫,开着明媚的花.结着芳香的果。
命题说话(共 40 分,限时 4 分钟)
学普通话是一件非常锻炼意志、催人上进的事,我学习普通话最大的一点感 受就是坚持。练习普通话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一点一滴去提高。可能起初你下了很大功夫在练习,但感觉不到它的效果,不用着急,关键是你要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
我对普通话起初不太重视,用普通话说话是在大学里才完全放开的。从小在家乡说方言已成为了习惯,就是上高中,也是一口流利的地区方言和老师同学交 谈。除非在上课的时候,老师问问题时,被要求用普通话回答。因此,这一切的语言环境,给学习普通话带来了很大的干扰。
我的乡音很浓很重,为了提高普通话,我在基于事实的清楚认识后,下定了 决心要学好它。我早早购买了普通话的练习书,下了音频文件有事没事进行跟读 练习。记得每回晨跑、晚餐后散步我都要边听边练习,每回睡觉前,就会静下心 来,仔细地用心倾听别人富于感情的阅读,我把它形成一种习惯,听别人朗读就是一种欣赏。我告诉自己,每天无论多忙多累都要抽时间去练习。每天中午,吃完中餐, 只要不下雨我都会拿着一本书,到树底下到草坪上进行边看边听边读练习,给自己纠音。在纠音的过程中,我尤其注意到了自己的平舌翘舌区分不明显。于是在平时说话的过程中,我会刻意地对那些忽视的细节发音加以改进。
在口语联系过程中,偶尔也会在宿舍里闹出些笑话来,这更增添了学习普通话的兴致。当我满以为自己的普通话进步很大时,拿着文章要普通话说得好的朋友给我测测,结果我还是犯了些不该犯的错误,比如兰花的“兰”字和南方的“南”字 的发音,我往往就不能区分开来,这使我很受打击。
我午睡躺在床上无法入睡, 一个人细想想得烦躁了很久。“不,绝对不能够放弃,自己已是过河的小卒,只能进不能退”我告诉自己。以后,学习普通话就变得更加细心更加刻苦了。
生活中的很多道理是和学习普通话一样,学习的收获远远不止奋斗的过程及 本身的提高,更是一种精神演练和提升。我学习普通话,学到的就是这点精神, 用许三多的话说,就是一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
命题说话(共 30 分,限时 4 分钟)
以前特别喜欢的天气是阴天和雨天,因为这样的天气很安静,适合在家里睡懒觉,适合一个人在书房翻阅几本书。舒服自在。
冬来暑往,春华秋实。四季都美好独特,但我喜欢的季节是春天和秋天,因为这两个天气属性差不多,它们衔接着酷暑和寒冬,它们是温和的。还有春天和秋天的主角都是平时永远当配角的叶子。记忆里许多美好的画面都停留在春天和秋天,春天可以出去踏春,所以对春 天有着独特的情感。
春天的美好被漫长的冬天所积攒的太多太多的期望所放大, 春雨、新芽、花骨朵,阳光和暖风……春天让一切变得与众不同。
春,万物之始, 蕴藏着生命的力量。以前在大人的眼里,我是一个怪小孩,不爱说话,却拼了命也不肯穿我妈给我买的大红色高领毛衣,每每到了寒冷的天气,就会经常为了这件事和我妈吵嘴, 结果是,我被逼着穿上我妈认为好看又暖和的大红色毛衣,皱着眉头抹着眼泪气冲冲摔门而出去上学。所以那时候我就对春天有了莫名的期盼,也是那时候不喜欢冬天的,冬天太过寂寞清冷,虽然温暖的炉子和橘色的火光多少能在寒冷的冬 天李有点慰藉,但是光想到干冷的天气刺骨的寒风就足以消灭这点慰藉,再想着 我妈逼我买的红色毛衣,就更加讨厌了。还有一种讨厌是夏天的太阳,我为了躲避太阳,经常低着头走路,有时候撞到树,有时候碰到人。
我不是一个热情的人,并不喜欢炎热的夏天。我的性格就像是灰灰的画面没有节奏感,就像是没有生命迹象的心电图。过于平和就会变得冷淡,太冷淡会感到孤单。这种感觉就像是褪去了夏天热情的秋天一样,像一杯无味的温开水,对于自己则刚刚好,对于别人则乏味。我喜欢秋天的雾和露水,朦朦胧胧的。白落梅曾经说过“永远有人问,为什 么美好的总在昨天。那是因为,我们不知不觉爱上一个词,叫怀念。”
秋天是适合怀念的季节,好像是这样的。我就会在秋天涌上许多欢快的记忆,小时候放学后总是结伴同行,在马路边和同学嘻嘻哈哈,黄昏下的夕阳也很美,丢掉书包坐 在草地上可以在里面说一下娱乐八卦和喜欢的偶像剧,总要等到晚风变凉才回家。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春天和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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