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新疆教育网特设高考专题提供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商简章等高考最新信息,供广大家长参考了解:
学院简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学院实行“大学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健康体质”办学模式,学院目前在册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285人,专兼职教师21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20.3%。学院坚持严谨治学,以德树人,教书育人,恪守“和谐 ,有序、诚信、务实”的校训,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创建和谐文明的人文校园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较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建有钳工实训室、电工电子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室(车床、铣床、数控)、电机拖动实训室、液压传动实训室、PLC实训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实训室、会计实训室等实验实训室,涉及机械、热能动力、电力和会计等4个专业群。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发展能力的培养,是有志青年理想的学习成长场所。
获得荣誉称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先锋号”
自治区高校安全稳定“先进单位”
“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OSTA职业技能鉴定所”
“机械行业能力评价考试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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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障
学院逐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城建集团、万达集团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建盈天测绘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天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地集团东方王朝大酒店、新疆浩冉盛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富士智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统一集团、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成业建设集团、明园新时代大酒店、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建有多家稳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同时设有乌鲁木齐第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新疆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第376考试站,积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增强学生的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学路线。每年安排部分专业教师不定期带领学生前往合作企业进行见习,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程度;并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到校任教,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招生专业分布
学院生活
优惠政策
1.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寒、暑假半价火车票优惠;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规定,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在校品学兼优的高职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3.我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4.我院专科优秀毕业生,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
取得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学院根据“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分数不得低于180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10:00—4月10日12:00。
2.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jzk.gov.cn)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我院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录取时间及相关事宜
1.录取成绩分数线不低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
2.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审核。
5.2021年4月16—17日,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4月18—22日,学院将审核后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5天;4月22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学院在4月30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经审核、批准后,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也可在“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登录进行查询。
6.考生入学前自行体检,考生入学后体检报告交至学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8.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会取消高职单招录取资格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9.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最终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批后发放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
10.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文化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政编码:830039
联系电话:0991-5945901 0991-5942366
周老师:13899889447
传真:0991-5945912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Q Q 号:578663976
乘车路线:乌鲁木齐市南郊客运站乘坐乌市—达坂城区间车终点站或乘坐火车至达坂城站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