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不限专业,法律、法学专业优先;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应职位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月28日(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报名地点为阿拉尔市胜利大道333号第一师检察分院(地址:阿拉尔市胜利大道西333号)。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表: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填写《第一师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
2.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至第一师检察分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邮箱 (574482483@QQ.com),纸质版材料在面试时提供。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发放报名序号。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告),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第一师检察分院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五、岗位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第一师检察分院统筹保障。
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后,固定薪酬待遇为每月4100元(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等)。聘用期间根据工作表现可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单位同意后,方可走辞职流程以及交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