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奇台县选聘乡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33人公告
为做好2021年奇台县乡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招聘工作,根据《昌吉州到村工作大学生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昌吉州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奇台县编制外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奇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者5名,到村工作大学生18名、社区工作者10名。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乡镇、村(社区)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6.乡镇编制外工作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到村工作大学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社区工作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3.曾在县域内乡镇、村(社区)工作的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因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自动离岗的;
4.目前在岗的乡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不能参加此次报名;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21年2月1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实践锻炼、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聘简章
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奇台党建网、政府网、奇台党建、奇台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各村(社区)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奇台县委党校三楼)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填写《奇台县2021年乡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公开选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
领取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奇台县委党校三楼)
考生领取准考证须携带身份证及报名表原件,现场确认准考证是否有误。
(四)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统一组织,试卷为汉语命题,要求用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人数的,按实有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5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一并发布。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参加笔试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与考试相关物品,还需携带行程码、通行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要求用汉语答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每个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一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官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中选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增加一场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岗位实践锻炼人员。
(六)岗位实践锻炼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岗位实践锻炼人数,各职位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到所在乡镇、村(社区)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时间15天。试岗锻炼期间工作由所在单位进行安排,试岗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岗位实践锻炼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乡镇、村(社区)对拟聘用人员也要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乡镇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乡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劳动合同一般为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编制外工作人员、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选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奇台县党建网、政府网、奇台党建、奇台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各村(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电话:0994-7358376
传真:0994-735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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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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