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
通知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起,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的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基本解决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使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学前儿童逐步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
教育部要求,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不同渠道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中央及地方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改善普通话教学条件。尊重儿童身心发展和语言学习客观规律,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实现儿童听懂敢说会说的普通话学习目标。
通知要求,健全师资队伍。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新录用的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统一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在包含学前教育专业或方向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中,加大面向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专业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力度,鼓励引导毕业生回到所在民族地区履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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