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限额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入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对入选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静文
联系电话:010-66096821
电子邮箱: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原标题: 教育部公示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名单
近日,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限额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入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对入选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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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大海 UN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