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批次229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聘用等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简章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体性别、年龄、族别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设置;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较强的纪律观念;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
(7)政审合格;
(8)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轮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得再次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条件
1、面向全国。
2、族别不限
3、性别不限。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原件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及专业条件:
(2)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新疆轮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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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及待遇保障
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与政审表(加盖所有印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若档案在本人手中可以自行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三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赵晓兰
联系电话:0996-4682932
联系电话:1899760619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报名与政审表(加盖所有印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若档案在本人手中可以自行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语言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要求)、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1、准考证:经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于笔试前2天发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第一批: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 12月12日;
第二批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 1月25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教育类基础专业知识、教育法规以及时事政治。
笔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第一批2020年12月19日,第二批:2021年2月2日。
笔试通过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8分钟。
3、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40元、面试费按40元收取,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无法退费。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体检标准
按照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时提供1寸蓝底渐变色照片,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的标准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调剂
出现空缺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调剂。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六、管理与考核
1、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根据在岗位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2、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解聘。
3、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服从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排。
七、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lt.gov.cn/)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九、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96-4682932
监督电话:轮台县纪检委综合监察室 0996-4691129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6-468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