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法学专业基础(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考试范围 法理学: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法理学概述;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的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的责任;法律的程序;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的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和谐等。 宪法学: 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宪法与宪政;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政党制度;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秩序等相关宪法知识及其最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