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乌鲁木齐“双减”政策落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文件,为新学年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新学期将结合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整合用好校内外资源、强化配套治理和支撑保障六项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分类控制作业总量
新学期,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将着力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强调要促进教、练、考一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校内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下班时间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将着力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小学不少于2个小时、中学不少于1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乌鲁木齐市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在工作日开晚自习。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
整合各方资源丰富课后服务
从今年5月开始,乌鲁木齐市开始推广中小学课后服务,其中包括作业辅导和体育、艺术、科技等社团兴趣教学。新学期,各中小学将结合实际,整合用好校内外资源,着力优化使用校内资源、整合使用校外资源,允许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整合各方资源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生涯教育等创造条件。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7月至8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各级教育部门共计开展两轮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疫情防控、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精准掌握了393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金、预收费资金监管、师资、学员等相关情况。
新学期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着力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严格机构投融资、严格限定培训时间、强化培训内容管理、严格机构收费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30,建议学生和家长参加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2:3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同时提高教学质量 校内质量提升是解决“双减”工作的关键点。
新学期,乌鲁木齐市各级教育部门将着力促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作为学校来说,在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同时,将通过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等方式提高教学质量,提倡创新性、综合性作业,避免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教育督导部门将会把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
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学校,乌鲁木齐市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将强化配套治理和支撑保障。着力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要求配足配齐师资力量,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促进家校社协同,形成减负共识;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8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各级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疫情防控、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今年7月至8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各级教育部门共计开展两轮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疫情防控、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详细摸排掌握了全市393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学生未消耗课时费情况。主动与自治区银保监局联系,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账户的监管,由各区县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要畅通退费通道、优化退费流程,做好学员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好退费纠纷,避免出现“退费难”。
新学期乌鲁木齐市将从审批、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运营监管、广告管控、收费监管五个方面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一、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二、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四、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五、强化培训收费监管。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此外,为及时解决退费工作,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家长退费时遇到困难或投诉举报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可拨打机构所在区(县)教育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反映,各区(县)教育局会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按照前期签订的校外培训合同,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办理退费工作,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
米东区教育局:3305206
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3781651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3673780
天山区教育局:8873725
沙依巴克区教育局:5809130
水磨沟区教育局:4697390
达坂城区教育局:5919122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5923075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956086、295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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